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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动态

【竞赛通知】关于义乌市第二届“农商杯”乡贤助乡兴大赛暨农创客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千名乡贤助共富”行动,充分发挥乡贤和农创客资源优势,引导更多的乡贤和农创客投身乡村发展,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乡村振兴,推动更多共富项目落地乡村,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营造助共富浓厚氛围,特组织开展义乌市第二届“农商杯”乡贤助乡兴大赛暨农创客创业创新大赛。


一、活动主题


乡贤聚力 共助乡兴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中共金华市委统战部

主办单位

中共义乌市委统战部

中共义乌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

义乌市人力社保局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

义乌农商银行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各镇街乡贤会

市农创客发展联合会


三、参赛对象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条件

1.已经或有意愿在我市乡村振兴领域创业创新的乡贤和农创客。

2.具备属地镇街乡贤会或市农创客发展联合会会员条件资格,符合乡贤回归、“两进两回”要求;

3.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创业能力,愿意回归家乡创业发展的贡献者。

参赛路演者需为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具备相应创业创新经历或经验能力。参赛报名项目团队(企业)或个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二)参赛项目类别要求

在我市范围有乡贤助力共富发展前景的投资项目,类别主要为:

1.乡村产业类:项目涉及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业制造业、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特色产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

2.文旅服务类:项目涉及乡村休闲旅游业、研学教育、乡村文创产业、乡村信息产业、电商服务业、乡贤文化挖掘传承和其他新型产业等。

本次大赛不接受已在往届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的项目重复参赛。

(三)参赛分组安排

大赛根据项目情况分为乡村产业组和文旅服务组2组进行报名。具体根据大赛项目类别条件要求视项目报名情况分类实施。

四)参赛资料提供

各参赛项目要提交报名表、项目计划书、展示项目情况及成效的有关图文资料、有关部门肯定的材料依据(如有)、营业执照扫描件(如有)等材料。参赛主体提供的所有文字材料、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项目报名经组委会评定组初筛后可进入初赛的项目需制作6分钟内PPT和1分钟视频参赛。


四、赛制及赛程

本次大赛主要分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初赛、网络评选、决赛及颁奖五个阶段,决赛及颁奖环节采用新媒体手段,联合媒体进行网络直播,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呈现赛况,着力营造乡贤和农创客参与乡村振兴助力共富氛围、激发乡贤回报家乡、支持家乡建设发展的热情和活力。

1.报名阶段

2023年9月9日-10月6日。

2.资格审查

2023年10月7日-10月8日完成参赛项目资格审查。

3.初赛环节

2023年10月16日开展初赛。根据项目介绍和已落地成长及可行性报告(PPT)评选出两个组各8个累计共16个项目进入决赛。

4.网络评选环节

2023年10月17日-10月25日在媒体平台开设大赛网络评选专栏,宣传展示进入决赛项目,开展网络评选。

5.决赛及颁奖

2023年10月26日开展决赛。采用互动答辩模式,即每个参赛项目通过现场路演(含PPT演示)自我展示6分钟,与评委互动答辩,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综合考核项目落地的可行性、成长性、项目成效及带动共富力等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并给予专业点评指导。


五、奖项设置

每组设以下奖项: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8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3000元

■优胜奖2名 奖金1000元

另设网络投票人气奖1名 奖金1000元


六、配套政策

1.对有合作需求的获奖项目,组织乡贤和项目团队双方沟通协商,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没有合作需求的项目,通过乡贤结对,为项目团队提供创业指导帮扶。

2.市农商银行给予市乡贤助共富项目综合授信10亿元,支持有资金需求的获奖项目,可办理“乡贤贷”“创业担保贷款”“创客E贷”“助创贷”等相关产品,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个人全额贴息贷款和最高300万元吸纳就业贴息贷款。如项目属于村集体共富项目,还可以享受人行LPR优惠利率,并且经农商行认定村集体还有可能获得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

3.落地获奖项目所在镇街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启动资金或项目见效后补助奖励,并在项目落地过程中给予营商环境等相关政策支持保障。

4.获奖项目落地后,产出的农产品经相关程序后,可纳入全市供销销售体系。有销售场地需求的获奖项目,可在“百县万品”销售区提供一处免租金2年的销售场地。

5.参赛项目为已落地的农业项目,可享受《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22〕29号)文件相关政策。


附件材料需于10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2069712967@qq.com

联系电话:1890689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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