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巾帼文明岗”创建过程中,每位岗员需切实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仪表端正、大方,符合教师这一特殊身份的要求。
2.规范语言,积极使用礼貌用语。
3.以爱对待学生,以诚对待家长,对事对人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4.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在完成份内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去分担学院的其他工作。
5.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主动进行高学历进修,加强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6.教育质量高,工作有效果,学生在思想上,学习成绩上有明显的进步。
7.遵纪守法,团结同志,树立起岗员的文明素养和良好风范。
8.“省巾帼文明岗”成员政治业务素质高,充分发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岗位建功,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社会、家长、学生反映好。五、注重过程加强考核,促使创建活动富有实效。
“省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注重过程管理,做到抓经常,经常抓,不得浮于形式,要做到深入、扎实。
学院“省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参照 “省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的内容进行考核。为保证本次“省巾帼文明岗”的创建质量,学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创建要求,对所有参赛人员特制订了一些考核方法,并提出了相应的奖励措施。
(一)考核方法:
1. 及时反馈争创效果,以便扬长避短,促进工作。
2. 随机抽样。
3. 明查暗访。
4.个人小结,自评表。
(二)奖励措施:
1.所有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年度考核岗员评定依据之一。
2.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岗员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学院行政提议,适当进行奖励。
3.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岗员将作为学院领导骨干,加以培养。
以上是我们创建“省巾帼文明岗”的2021年度计划,在以后的实际工作当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丰富和完善创建内容,在上级的指导下,以更加积极的姿态,立足岗位比贡献,争取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