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动态 >> 正文

教学动态

【教学动态】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综合评价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要求,学校将于2024年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专业综合评价是对专业建设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二级学院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做好各项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保证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评价方式

专业综合评价内容包括一类监测指标(650分)和二类监测指标(350分)两大部分,其中一类监测指标为专业建设规范,专业教改教研、产教融合和教学质量检测四个部分;二类监测指标为专业师资团队、科技服务、社会培训、国际合作(交流)就业质量、特色创新等六个方面,考核指标参见附件1(《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填报要求

(一)采集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填报方式

本次考核资料采用线上搜集、线下签字确认方式进行,考核材料通过专业管理系统搜集。各专业需对考核数据进行核对,并对考核材料真实性负责。各二级学院需加强对各专业填报数据的审核,避免出现一项成果多个专业使用的情况。

(三)任务分工

考核数据来源分职能部门业务系统读取、职能部门提供、各专业自主填报三类,详见专业综合评价分工表

专业综合评价分工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数据来源

评分(审核)部门

1.专业建设规范

1.1专业对接产业调研报告

人培系统读取

教务处

1.2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

人培系统读取

教务处

1.3专业建设规划与实施

教务处

教务处

1.4专业沟通协调机制

二级学院

教务处、教育督导处

2.专业教改教研

2.1专业建设项目

教务处

教务处

2.2课程建设项目

教改系统读取

教务处

2.3专业课程资源

二级学院

教务处

2.4教学研究课题

教改系统读取

教务处

2.5教师竞赛类项目

教改系统读取

教务处

2.6学生竞赛类项目

教改系统读取

教务处

2.7教学成果奖

教务处

教务处

2.8教材建设

教务处

教务处

3.产教融合

3.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比例

教务处

教务处

3.2现代学徒制培养情况

二级学院

教务处

3.3产教融合类项目

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4.教学质量监测

4.1教学检查

教育督导处

教育督导处

5.专业师资团队

5.1“双师型”教师占比

人事处

人事处

5.2教师教学(教师)创新团队

人事处

人事处

5.3专任教师人才工程、专业带头人及行业影响力

人事处

人事处

6.科技服务

6.1技术服务到款额

科研系统读取

科技处

6.2纵向科研项目获得情况

科研系统读取

科技处

6.3授权专利数

科研系统读取

科技处

6.4研究成果被领导批示、采纳

科技处

科技处

7.社会培训

7.1培训规模

二级学院

继续教育处

7.2继续教育项目

二级学院

继续教育处

8.国际合作(交流)

8.1面向国(境)外职业技能培训量

国际处

国际处

8.2国际学生培养

国际处

国际处

8.3获得国际采用的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

国际处

国际处

8.4国际竞赛获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考取、国际行企标准引进

国际处

国际处

9.招生就业创业质量

9.1招生就业质量

招就处

招就处

9.2创业教育质量

创管处

创管

10.特色创新

10.1特色创新

宣传部

宣传部


、时间安排

(一)首轮填报(11月14日至11月22日)

11月18日前,各专业需登入专业管理系统-数据填报”板块完成数据填报及佐证材料上传。各职能部门根据系统数据模版导入相应指标点的数据,并对二级学院自行导入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

11月20日前,各专业登入专业管理系统-我的专业评价”板块核对成果登入情况。如有遗漏或者错误需在对应读取的业务系统完善改正

11月22日前,职能部分完成专业自主填报的考核数据审核,根据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计分方式进行赋分,根据系统数据模版导入相应指标点分数,并需对分工表中所负责的考核指标进行分数核对。

(二)复核填报(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学校将开通专业管理系统进行复核填报,专业建设成果进行补充。复核填报方式为:各专业进入“我的专业评价”查看各项指标得分情况。如对职能部门填报的成果有补充,可进入“我的专业评价-我要申报”填写补充内容(需要上传作证材料),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三)数据审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日)

各专业将数据填报完整后,学校将组建考核小组,对各专业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结果应用

根据专业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建设工作业绩排名,原则上排名前20%的专业为“五星专业”,排名21%~50%为“四星专业”,51%~90%为“三星专业”。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专业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具体评价规则为:

1.专业综合评价结果排名处于当年所有参评专业排名后10%的,给予首次预警,责令其整改。

2.连续2次被预警的专业将缩减招生计划指标。以该专业上一年招生计划为基准,当年招生计划相应削减一个教学班(30~40人)(对于前一年招生计划仅有一个教学班的专业,当年该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削减25%)。

3.连续3次被预警的专业,由学校综合研判后,停止当年招生或予以撤并。

六、其他要求

1.除专业综合评价外,学校每年需对一类监测指标进行计分,数据采集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一类监测指标考核结果运用情况为:专业年度考核排名前20%为优秀、排名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专业建设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按考核优秀专业30000元/个、考核良好15000元/个、考核合格10000元/个予以资助,并在下一年度内统筹使用,未使用完成的资助经费余额将进行收回。一类监测指标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机构考核、专业主任考核、专业教师申报省级各类教改项目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专业直接认定为当学年优秀专业机构

2.由于专业管理系统部分数据来源为人才培养方案管理系统教改竞赛系统科研系统等业务系统,各职能部门应确保业务系统数据准确,如发现数据遗漏或者错误,应及时在业务系统进行完善

2.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应各指标点考核内容、计分方式进行解释。


教务处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考核

维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

性质

指标说明

计分方式

考核

部门

分值

一类监测指标(650分)









1. 专业建设规范(100分)













1.专业建设规范(100分)














1.1专业对接产业调研报告

定性

行企业调研情况分析:产业发展趋势、行企业情况、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分析等;

②岗位()分析: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包括本专业毕业生可直接上岗的岗位、毕业生通过5-10年自主发展能够适应的岗位;

③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典型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完成典型工作任务的工作过程。

提交学年专业调研报告,考核小组根据提交材料赋分。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教务处

30

1.2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

定性

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规范性(人才培养方案与教育部专业标准的契合度、专业课程思政体系构建情况、专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岗课赛证”融通情况)

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规范性。

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规范性20分。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考核小组根据提交材料赋分。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规范性10分未能在教务系统中及时、准确地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比如教学执行计划或成绩录入等模块出现遗漏,课程性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录入有误等。基础分为10分,每次出错扣1分,扣完为止

教务处

30

1.3专业建设规划与实施

定性

专业建设规划与专业发展定位的吻合度;

②专业建设规划举措的合理性;

③专业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

提交专业建设规划,简要描述年度规划执行情况,考核小组根据提交材料赋分。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教务处

20

1.4专业沟通协调机制

定性

①建立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专业制,协调解决各专业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②强化专业主任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主任在专业建设的促进作用;建立专业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教师在专业建设中的工作重点,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③加强专业内部教师的沟通协调,常态化开展专业教研活动,每学年不少于8次。

提交相关工作机制、教研活动资料,考核小组根据提交材料赋分。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教务处、教育督导处



20







2.专业教改教研(420分)


















2.专业教改教研(420分)

2.1专业建设项目

定量

专业获批教育行政部门项目情况。

①认定类: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认定当学年计分;

②建设类:教育部高水平专业群专业40分;省高水平专业群专业30分;

③立项和结题群龙头专业各计50%,群所属专业按照龙头专业标准的60%执行。

③同一个专业考核学年内获多项称号的按就高计。

教务处

20

2.2课程建设项目

定量

专业内教师开展课程类项目建设,如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字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双语课程等。

①国家级40分/门,省级25分/门,厅级15分/门,校级5分/门

②立项、结题各计50%

教务处

40

2.3专业课程资源

定量

课程教学资源配套丰富,专业资源库、在线课程等建设成效明显,能够为学生在线学习提供支持,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的线上课程建设比例良好。

提供专业基础专业核心课清单及网络资源链接(线上资源应已投入使用)线上资源建设比例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教务处

30

2.4教学研究课题

定量

专业内教师开展各类教学研究课题。

①国家级30分/项,省级15分/项,厅级5分/项,校级3分/项

②项目等级分类参照《教学项目级别认定、经费资助及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③立项、结题各计50%

教务处

30

2.5教师竞赛类项目

定量

专业内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如高职院校教学能力比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教育部行指委(教指委)组织的教师类竞赛,每学年不超过2项

①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计80/70/6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计50/45/40分,校级一/二/三等奖计15/10/8分。比赛团队成员均分所得分值,计入所在专业;合作专业≥2个的按照相应等次的分数1.5倍权重计分,≥3个的按2倍权重计分。

②由行指委组织的教师类竞赛按照对应教育行政部门相应级别的1/5进行计分考核周期内仅可计分一次)

教务处

160







2.6学生竞赛类项目








定量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如学生技能大赛、学科竞赛。

①一类(A)档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计30/15/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计8/6/4分,一类(B)档按照标准25%执行,且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5分

②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各50%,分数计入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所在专业;

③承办国家/省技能大赛计10/5分/项;

④竞赛类别参照《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义工商院办【2022】62号)执行。

教务处

50


2.7教学成果奖

定量

专业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方面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①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0/40/30,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20/15,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5/3

②计分按照项目所在专业占60%,其余40%由主持人按照工作贡献进行分配,计入所在专业;

③设置特等奖按照一等奖计分,依次类推。

④参与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以学校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完成单位的,按照上述国家级计分标准的50%、30%、20%、10%进行计分。

教务处

50

2.8教材建设

定量

①专业内教师获得教材奖项;

②已出版的教材获得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等荣誉;

③专业教师教材开发情况。

①教材建设获得国家级教材奖项计20分,省级计10分,教师团队获得教材奖项,参照《教学项目级别认定、经费资助及成果奖励办法》按排名折算计分;

②出版教材获评国家级规划(优质)教材计20分,省级计10分。获评当年计分

③国家级教材项目40分/本、省级20分/本、校级10分/本。修订教材(更换书号)5分/本,由第一主编教师根据编写贡献度进行分配,计入对应老师所在专业项目按照立项、结题各50%进行计分。

教务处

40









3.产教融合(100分)


3.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比例

定量

①专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人社部等有关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考证并获得中高级证书;

②毕业年级学生获取证书比例 85%()以上为优秀。

每降低1%,扣1分。

教务处

20

3.2 现代学徒制培养情况

定性

根据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培养规律和建设要求,有效推进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培养改革,成效明显。

考核小组根据专业提交材料进行赋分。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教务处

20

3.3产教融合类项目

定量

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现场工程师等项目建设,包含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国家级、省级、市级产教融合 “五个一批”项目,即产教融合联盟、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等。参与共建市域产教联合体,牵头或参与建设高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①国家级计3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

②校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深度合作型企业4分/个,紧密型实训基地、紧密合作型企业2分/个,一般合作型企业1分/个;

协助合作企业立项国家级15分/项、省级10分/项、市级5分/项;

④立项、结题各计50%。

⑤参与共建市域产教联合体或高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视情况进行赋分,最高不超过15分。

教务处

、校企合作处

60


4.教学质量监测(30分)

4.1教学检查

定量

各专业相关教学督导检查情况,如教学常规、实践教学等方面的督查情况

根据教学督导检查结果赋分,优秀计优秀30分/次,良好22分/次,中等14分/次,合格6分/次,不合格0分/次;

教育督导处

30







二类监测指标(350分)




5.专业师资团队(80分)

5.1“双师型”教师占比

定量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不低于85%。

每降低1%,扣1分。

人事处

20

5.2教师教学(教师)创新团队

定量

推进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发挥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①国家级30分/个、省级15分/个、校级10分/个;

②立项、结题各计50%

人事处

30

5.3专任教师人才工程、专业带头人及行业影响力

定量

①教师获批各类人才工程、项目情况;

②教师入选人才项目情况。


①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10分/人;国家级专业(学科)带头人8分/人;                                                                   ②入选省级人才项目5-7分/人;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4分/人;教师在省级行业组织中任职2分/人;

③入选市级人才项目2-3.5分/人;教师在市级行业组织中任职1分/人

④入选当年计分。

人事处

30




6.科技服务(80分)

6.1技术服务到款额

定量

专业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服务的情况。

横向到款额按照0.3分/万元计算。

科技处

30

6.2纵向科研项目获得情况

定量

专业教师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获得情况。

①国家级15分/项,省部级8分/项,厅级4分/项;

②立项、结题各计50%。

科技处

20

6.3授权专利数

定量

专业教师授权发明专利情况。

发明专利授权5分,专利转化2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分/项

科技处

15

6.4研究成果被领导批示、采纳

定量

专业教师研究成果被领导批示、采纳。

国家级10分,正省级6分,副省级4分。

科技处

15

7.社会培训(50分)

7.1培训规模

定量

专业主动为企业开展各种培训的人次达到专业在校生人数2倍。

要求完成率为100%,每降低5%,扣1分。

继续教育处

30

7.2继续教育项目

定量

①专业开展省级及以上培训项目;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继续教育成果。

国家级10分/项,省级5分/项。

继续教育处

20

8.国际合作(交流)

(60分)

8.1面向国(境)外职业技能培训量

定量

面向国(境)外学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含校内在读国际学生)。

开发双语课程资源包(3门课程及以上)10分/个,面向境外培训0.5分/10人日,10人日起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

8.2国际学生培养

定量

专业积极开展学历国际学生培养

5分/生/学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0

8.3获得国际采用的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

定量

输出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

输出专业教学标准20分/个、课程标准(或课程获境外认证)10分/个、职业岗位标准20分/个。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

8.4国际竞赛获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考取、国际行企标准引进

定量

选派师生参加国际竞赛;组织学生考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引进国际行企标准运用到人才培养过程。

参加国际竞赛(2分/项),每项获奖按最高至最低四等追加10分、5分、3分、1分;考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2分/生;引进国际行企标准运用到人才培养10分/个。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0

9.招生就业创业质量(60分)

9.1招生就业质量

定量

通过专业计划完成率、新生报到率、投档线、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跟踪调查一年后就业率、专业相关度、工资水平、总体满意度、教学满意度等6个指标综合计算就业质量指数。

参照专业招生就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招生就业处

50

9.2创业教育质量

定量

通过专业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三年后创业率、双创项目孵化、双创竞赛获奖等指标计算创业教育质量。

参照专业创业教育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创业管理

10

10.特色创新(20分)

10.1特色创新

定量

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专业建设成效与特色,字数1200以上。

国家级计20分,省60级计10分

宣传部

20




快速链接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 教务处 招生办 义乌市政府网 义乌市人才网 就业处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创业学院(创业园)、电子商务学院 ©2019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