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维度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说明 |
计分方式 |
考核 部门 |
分值 |
一类监测指标(650分) |
1. 专业建设规范(100分)
1.专业建设规范(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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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专业对接产业调研报告 |
定性 |
①行企业调研情况分析:产业发展趋势、行企业情况、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分析等; ②岗位(群)分析: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包括本专业毕业生可直接上岗的岗位、毕业生通过5-10年自主发展能够适应的岗位; ③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典型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完成典型工作任务的工作过程。 |
提交学年专业调研报告,考核小组根据提交材料赋分。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
教务处 |
30 |
1.2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 |
定性 |
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规范性(人才培养方案与教育部专业标准的契合度、专业课程思政体系构建情况、专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岗课赛证”融通情况); 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规范性。 |
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规范性20分。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考核小组根据提交材料赋分。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规范性10分,未能在教务系统中及时、准确地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比如教学执行计划或成绩录入等模块出现遗漏,课程性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录入有误等。基础分为10分,每次出错扣1分,扣完为止。 |
教务处 |
30 |
1.3专业建设规划与实施 |
定性 |
①专业建设规划与专业发展定位的吻合度; ②专业建设规划举措的合理性; ③专业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 |
提交专业建设规划,简要描述年度规划执行情况,考核小组根据提交材料赋分。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
教务处 |
20 |
1.4专业沟通协调机制 |
定性 |
①建立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专业制,协调解决各专业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②强化专业主任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主任在专业建设的促进作用;建立专业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教师在专业建设中的工作重点,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③加强专业内部教师的沟通协调,常态化开展专业教研活动,每学年不少于8次。 |
提交相关工作机制、教研活动资料,考核小组根据提交材料赋分。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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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育督导处 |
20 |
2.专业教改教研(420分)
2.专业教改教研(420分) |
2.1专业建设项目 |
定量 |
专业获批教育行政部门项目情况。 |
①认定类: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认定当学年计分; ②建设类:教育部高水平专业群专业40分;省高水平专业群专业30分; ③立项和结题群龙头专业各计50%,群所属专业按照龙头专业标准的60%执行。 ③同一个专业考核学年内获多项称号的按就高计。 |
教务处 |
20 |
2.2课程建设项目 |
定量 |
专业内教师开展课程类项目建设,如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字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双语课程等。 |
①国家级40分/门,省级25分/门,厅级15分/门,校级5分/门; ②立项、结题各计50%。 |
教务处 |
40 |
2.3专业课程资源 |
定量 |
课程教学资源配套丰富,专业资源库、在线课程等建设成效明显,能够为学生在线学习提供支持,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的线上课程建设比例良好。 |
提供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清单及网络资源链接(线上资源应已投入使用),线上资源建设比例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
教务处 |
30 |
2.4教学研究课题 |
定量 |
专业内教师开展各类教学研究课题。 |
①国家级30分/项,省级15分/项,厅级5分/项,校级3分/项; ②项目等级分类参照《教学项目级别认定、经费资助及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③立项、结题各计50%。 |
教务处 |
30 |
2.5教师竞赛类项目 |
定量 |
专业内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如高职院校教学能力比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教育部行指委(教指委)组织的教师类竞赛,每学年不超过2项。 |
①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计80/70/6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计50/45/40分,校级一/二/三等奖计15/10/8分。比赛团队成员均分所得分值,计入所在专业;合作专业≥2个的按照相应等次的分数1.5倍权重计分,≥3个的按2倍权重计分。 ②由行指委组织的教师类竞赛按照对应教育行政部门相应级别的1/5进行计分(考核周期内仅可计分一次)。 |
教务处 |
160 |
2.6学生竞赛类项目 |
定量 |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如学生技能大赛、学科竞赛。 |
①一类(A)档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计30/15/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计8/6/4分,一类(B)档按照标准25%执行,且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5分; ②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各50%,分数计入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所在专业; ③承办国家/省技能大赛计10/5分/项; ④竞赛类别参照《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义工商院办【2022】62号)执行。 |
教务处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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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教学成果奖 |
定量 |
专业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方面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
①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0/40/3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20/15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5/3分; ②计分按照项目所在专业占60%,其余40%由主持人按照工作贡献进行分配,计入所在专业; ③设置特等奖按照一等奖计分,依次类推。 ④参与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以学校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完成单位的,按照上述国家级计分标准的50%、30%、20%、10%进行计分。 |
教务处 |
50 |
2.8教材建设 |
定量 |
①专业内教师获得教材奖项; ②已出版的教材获得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等荣誉; ③专业教师教材开发情况。 |
①教材建设获得国家级教材奖项计20分,省级计10分,教师团队获得教材奖项,参照《教学项目级别认定、经费资助及成果奖励办法》按排名折算计分; ②出版教材获评国家级规划(优质)教材计20分,省级计10分。获评当年计分: ③国家级教材项目40分/本、省级20分/本、校级10分/本。修订教材(更换书号)5分/本,由第一主编教师根据编写贡献度进行分配,计入对应老师所在专业。项目按照立项、结题各50%进行计分。 |
教务处 |
40 |
3.产教融合(100分) |
3.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比例 |
定量 |
①专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人社部等有关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考证并获得中高级证书; ②毕业年级学生获取证书比例 85%(含)以上为优秀。 |
每降低1%,扣1分。 |
教务处 |
20 |
3.2 现代学徒制培养情况 |
定性 |
根据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培养规律和建设要求,有效推进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培养改革,成效明显。 |
考核小组根据专业提交材料进行赋分。排名前20%为优秀,21%~50%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按总分的100%、90%、80%进行计分。 |
教务处 |
20 |
3.3产教融合类项目 |
定量 |
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现场工程师等项目建设,包含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国家级、省级、市级产教融合 “五个一批”项目,即产教融合联盟、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等。参与共建市域产教联合体,牵头或参与建设高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
①国家级计3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 ②校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深度合作型企业4分/个,紧密型实训基地、紧密合作型企业2分/个,一般合作型企业1分/个; ③协助合作企业立项国家级15分/项、省级10分/项、市级5分/项; ④立项、结题各计50%。 ⑤参与共建市域产教联合体或高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视情况进行赋分,最高不超过15分。 |
教务处 、校企合作处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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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质量监测(30分) |
4.1教学检查 |
定量 |
各专业相关教学督导检查情况,如教学常规、实践教学等方面的督查情况 |
根据教学督导检查结果赋分,优秀计优秀30分/次,良好22分/次,中等14分/次,合格6分/次,不合格0分/次; |
教育督导处 |
30 |
二类监测指标(350分) |
5.专业师资团队(80分) |
5.1“双师型”教师占比 |
定量 |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不低于85%。 |
每降低1%,扣1分。 |
人事处 |
20 |
5.2教师教学(教师)创新团队 |
定量 |
推进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发挥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①国家级30分/个、省级15分/个、校级10分/个; ②立项、结题各计50%。 |
人事处 |
30 |
5.3专任教师人才工程、专业带头人及行业影响力 |
定量 |
①教师获批各类人才工程、项目情况; ②教师入选人才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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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10分/人;国家级专业(学科)带头人8分/人; ②入选省级人才项目5-7分/人;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4分/人;教师在省级行业组织中任职2分/人; ③入选市级人才项目2-3.5分/人;教师在市级行业组织中任职1分/人; ④入选当年计分。 |
人事处 |
30 |
6.科技服务(80分) |
6.1技术服务到款额 |
定量 |
专业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服务的情况。 |
横向到款额按照0.3分/万元计算。 |
科技处 |
30 |
6.2纵向科研项目获得情况 |
定量 |
专业教师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获得情况。 |
①国家级15分/项,省部级8分/项,厅级4分/项; ②立项、结题各计50%。 |
科技处 |
20 |
6.3授权专利数 |
定量 |
专业教师授权发明专利情况。 |
发明专利授权5分,专利转化2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分/项 |
科技处 |
15 |
6.4研究成果被领导批示、采纳 |
定量 |
专业教师研究成果被领导批示、采纳。 |
国家级10分,正省级6分,副省级4分。 |
科技处 |
15 |
7.社会培训(50分) |
7.1培训规模 |
定量 |
专业主动为企业开展各种培训的人次达到专业在校生人数2倍。 |
要求完成率为100%,每降低5%,扣1分。 |
继续教育处 |
30 |
7.2继续教育项目 |
定量 |
①专业开展省级及以上培训项目;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继续教育成果。 |
国家级10分/项,省级5分/项。 |
继续教育处 |
20 |
8.国际合作(交流) (60分) |
8.1面向国(境)外职业技能培训量 |
定量 |
面向国(境)外学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含校内在读国际学生)。 |
开发双语课程资源包(3门课程及以上)10分/个,面向境外培训0.5分/10人日,10人日起计。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20 |
8.2国际学生培养 |
定量 |
专业积极开展学历国际学生培养 |
5分/生/学期。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10 |
8.3获得国际采用的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 |
定量 |
输出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 |
输出专业教学标准20分/个、课程标准(或课程获境外认证)10分/个、职业岗位标准20分/个。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20 |
8.4国际竞赛获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考取、国际行企标准引进 |
定量 |
选派师生参加国际竞赛;组织学生考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引进国际行企标准运用到人才培养过程。 |
参加国际竞赛(2分/项),每项获奖按最高至最低四等追加10分、5分、3分、1分;考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2分/生;引进国际行企标准运用到人才培养10分/个。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10 |
9.招生就业创业质量(60分) |
9.1招生就业质量 |
定量 |
通过专业计划完成率、新生报到率、投档线、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跟踪调查一年后就业率、专业相关度、工资水平、总体满意度、教学满意度等6个指标综合计算就业质量指数。 |
参照专业招生就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
招生就业处 |
50 |
9.2创业教育质量 |
定量 |
通过专业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三年后创业率、双创项目孵化、双创竞赛获奖等指标计算创业教育质量。 |
参照专业创业教育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
创业管理处 |
10 |
10.特色创新(20分) |
10.1特色创新 |
定量 |
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专业建设成效与特色,字数1200以上。 |
国家级计20分,省60级计10分 |
宣传部 |
20 |